宜春学院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1126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条例、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馆的实际,拟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2.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馆领导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分别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在校保卫处指导下进行工作。
3. 按照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建立馆、部、室三级管理责任制。各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为当然安全责任人。
4. 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患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设置的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馆领导和保卫处汇报。
6. 严格门卫制度、严禁无证读者或无单位介绍信人员入馆;严禁在闭馆时间开启大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馆内;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严禁在馆内焚烧字纸、垃圾。
7. 加强用电管理,经常对全馆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严禁在馆内私自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杯等电器。
8. 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盗、防火、防漏水工作。
9. 注意对文献资料的保护,炎热干燥和雷雨季节要经常巡查,做好虫蛀、鼠咬、霉变的预防工作。
10. 一旦发生火情、水情、盗情,立即向馆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11. 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工作人员每日下班时自行巡查;部、室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结束前,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改进措施。
12. 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