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自习室使用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10-21 浏览次数:807
读者于图书馆自习室占座及朗读现象近期有所抬头,一定程度影响了自习室座位的有效使用,给图书馆安静的学习环境造成了较大的扰乱。鉴此,图书馆特别提醒读者自觉遵守《宜春学院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
保持一人一座,随来随坐,人走座空。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用座位。如果要离开座位20分钟以上,务必将个人物品带走,方便他人落座。不得将个人物品留置室内过夜,图书馆每天清理室内个人物品,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保持室内安静,自觉将手机设为震动状态,控制室内说话、走路的声响。不得在大厅、走廊、自习室门口朗读。不得在大厅与走廊聚众交谈。不得在室内及门口拨打或接听电话。
宜春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