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馆概况

宜春学院图书馆读者积分管理规定

发布者:李斌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次数:10

为积极响应国家全民阅读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书香校园建设,激发读者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提升人文素养,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读者积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校全体在校师生

二、积分构成

读者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获取积分,积分累计无上限,具体标准如下:

(一)进馆:每通过门禁进馆一次可获得1积分,每日上限5积分。

(二)图书借阅:每成功借阅1册图书可获得10积分,每日借阅积分累计不超过100积分。

(三)图书续借:每成功续借1册图书可获得10积分,每日续借积分累计不超过100积分。

(四)参与活动: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阅读分享会、读书沙龙、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活动,每次报名获得5积分,每日上限50分;活动签到获得20积分,每日上线200分(具体积分根据活动规模、时长确定,活动前另行通知)。

(五)通过图书馆学习通首页阅读图书、观看讲座、听书、阅读期刊每10分钟获得5积分,每日上限50分。

三、积分使用

(一)积分抵扣读者如未按规定按时归还图书,产生图书资源占用费,可使用积分抵扣。每10分抵扣0.1元。

(二)积分兑换:读者可根据不同分值兑换实物礼品,具体礼品种类、数量以图书馆公布兑换清单为准

积分账户实行年度清零制度,每年4月23日24时,系统自动清零未兑换的积分,读者需在清零前完成积分兑换,逾期未兑换视为自动放弃。

四、积分查询

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或学习通,登录个人账号后均可查询。

本规定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宜春学院图书馆

                 2026年9月1日